三台县普通住宅中高层建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指导标准
发布时间:2010-09-06 点击数:1837
三台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指导标准
(高层建筑)
单位:元/月、平方米
企业服务等级 |
住 宅 |
营业用房 |
写 字 楼 |
一 级 |
1.50—1.80 |
1.50—2.50 |
1.50—2.50 |
二 级 |
1.10—1.50 |
1.20—2.00 |
1.20—2.00 |
三 级 |
0.80—1.00 |
1.00—1.50 |
1.00—1.50 |
注:1、营业用房、写字楼是指小区内或管理范围内的普通商业门面及办公用房。
2、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已含电梯运行费和公共用水、电的分摊部分。
3、此收费标准不含各种代收费。
二0一0年九月六日
上一篇:绵阳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下一篇:三台县住宅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