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住宅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0-07-05 点击数:2061
三台县住宅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规定,从2015年2月起,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服务企业协商,按停车服务合同约定收付费。本标准失效。
停车区域 |
收 费 项 目 |
收 费 标 准 |
一 类 |
室外停车费(临时) |
1-5元/辆.次 |
室外停车费(包月) |
20-60元/辆.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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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停车费(临时) |
3-8元/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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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停车费(包月) |
40-80元/辆.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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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类 |
按一类同类型标准下降20% |
说明:
1、本住宅区业主停车收费标准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与物业服务公司或管理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2、此表为经有关部门同意可对社会开放的住宅区对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与物业服务公司或管理单位共同确定。
3、此表收费标准未分车辆类型。物业服务单位在确定具体标准时可考虑车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