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和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65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中未发生贷款或信用卡90天以上逾期记录,无欠税、被强制执行、被行政处罚(不含已撤销的)、电信欠费等不良公共记录;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缴物业服务费用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没有司法认定犯罪行为,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五)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六)没有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包括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拒付或者不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应当分摊的费用、违法拆改建筑结构装修、违法搭建、占用公共空间与园林绿地、非法“住改商”、侵害相邻权利人合法权益、非法组织集会等;
(七)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八)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
(九)书面承诺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并接受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
(十)本人或近亲属业主已经提名为业主委员委员(业主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不得再提名为业主监事会监事(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二、产生候选人:
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业主报名情况和名额分配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
请有意参加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于2019年12月3日15时至2019年12月9日17时到三台县北坝街道办事处圣桦公馆一期现场报名或领取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和首届业主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19年12月10日17时前交至三台县北坝街道办事处圣桦公馆一期。
特此公告。
附件:1. 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承诺书(点击下载)
2. 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报名表(点击下载)
筹备组组长(签名):
三台县北坝街道办事处(盖章)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