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圣桦公馆一期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本业务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筹备组业主代表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筹备组的组成: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筹备由业主代表7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县住建局代表1人、北坝街道办事处代表1人、北塔路社区居委会代表1人,共计11人组成。
(二)筹备组组长由曾涛担任。
二、筹备组业主代表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65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无90天以上信用卡、贷款、为他人担保逾期记录,无欠税记录,无强制执行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无电信欠费记录);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缴物业服务费用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没有破坏房屋结构,违法违规装修、乱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或有效整改满半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没有司法认定犯罪行为,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未适用含缓刑刑罚、未免除刑罚、未监外执行,以司法机关出具证明为准);
(五)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六)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书面承诺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并接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
三、筹备组业主代表采取以下方式产生:
(一)确定推荐区域。结合本物业项目建筑物类型、幢、单元和层数情况,本项目共确定为8个推荐区域,推荐区域分别是1—8号楼,每个推荐区域推荐1名业主代表。
(二)业主代表申报。由各推荐区域业主自荐或推荐区域10%业主联名推荐方式报名,经筹备组组长召集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居民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通过后可提名为业主代表候选人。
(三)业主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北坝街道办牵头,组织街道办、居委会工作人员向业主发放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表决票,根据各推荐区域内投票表决情况票高者为筹备组业主代表人选,如候选人得票相同,则相同得票人在相应区域再次进行投票表决,直到得票数高者为筹备组业主代表人选。
四、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不宜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被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
五、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缺额的,采用在缺额业主代表所在推荐区域内,按被推荐人的推荐票多少依次递补,如该推荐区域内无被推荐人或被推荐人不足缺额数的,则在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被推荐人的推荐票多少依次递补;若递补不足原名额的,应重新推荐,补齐筹备组缺额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六、请有意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备案购房合同)于2019年6月26日09时至2019年7月4日17时到圣桦公馆一期大门口现场报名。
特此公告。
三台县北坝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