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地面停车场执行收费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点击数:1275
三圣一业委函〔2023〕4号
三台县圣桦公馆一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关于征求《地面停车场执行收费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
经我委会第二届第二次会议研究,拟定《地面停车场执行收费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3月21日前反馈,联系人:林大双,联系电话:。
一、机动车
(一)已登记车辆(含业主、使用人及其已确认的访客)
首2小时不计费,之后每2小时0.5元(不足2小时部分按2小时计算)。
特殊情况:商业业主或使用人每店可登记本人或配偶名下1辆机动车,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19点免费停放。两处洗车店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核定每日不计费数量。
(二)未登记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
首半小时不计费,之后每小时1元(不足1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算)。
二、非机动车
免费(公共充电设备使用费另行公布)。
本标准所指费用为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不含车辆及车上物品保管费用。车场不承担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特此通知。
三台县圣桦公馆一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