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5栋2单元405室拟利用该物业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点击数:1184
三圣一业委函〔2021〕8号
5栋2单元业主:
你单元405室业主拟利用该物业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和《管理规约》有关规定,需要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
该业主书面承诺只进行网店销售,不利用该物业进行实体经营,且已经3、4、5楼6户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经业委会讨论,决定自2021年10月26日至30日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业委会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业委会将同意其利用5栋2单元405室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
特此通知。
三台县圣桦公馆一期业主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联系人:王博,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