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第5号)
三台县圣桦公馆一期业主委员会
关于第三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第5号)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2021年10月4日至2021年10月12日,本区域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组织召开了第三次业主大会会议,会议应参加人数725人,建筑物总面积共74491.8㎡,实际参加558人,专有部分面积共57465.23㎡,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会议有效。本次业主大会会议按照预先公示的议程内容,依次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表决《圣桦公馆一期管理规约》(修订草案),同意业主人数398人,弃权业主人数148人,小计546人,占参会人数97.8%,同意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41012.02㎡,弃权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15346.18㎡,小计56358.2㎡,占参会建筑物面积98.1%,达到法定表决条件,会议表决通过;
二、表决《圣桦公馆一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同意业主人数394人,弃权业主人数148人,小计542人,占参会人数97.1%,同意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40587.85㎡,弃权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15346.18㎡,小计55934.03㎡,占参会建筑物面积97.3%,达到法定表决条件,会议表决通过;
三、表决《圣桦公馆一期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草案),同意业主人数397人,弃权业主人数150人,小计547人,占参会人数98.0%,同意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40904.22㎡,弃权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15562.18㎡,小计56466.4㎡,占参会建筑物面积98.3%,达到法定表决条件,会议表决通过;
四、补充选举了圣桦公馆一期业主委员会委员1人:刘鹏,候补委员1人:李珍;
五、表决续聘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同意续聘业主人数374人,占参会人数67.0%,同意续聘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38498.09㎡,占参会建筑物面积67.0%,达到法定表决条件,会议表决通过;
六、表决《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同意业主人数381人,弃权业主人数155人,小计536人,占参会人数96.1%,同意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39218.33㎡,弃权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16017.19㎡,小计55235.52㎡,占参会建筑物面积96.1%,达到法定表决条件,会议表决通过;
七、表决《外围地面公共停车场调整方案》(草案),同意业主人数370人,弃权业主人数142人,小计512人,占参会人数91.8%,同意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38244.21㎡,弃权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14744.36㎡,小计52988.57㎡,占参会建筑物面积92.2%,达到法定表决条件,会议表决通过;
八、表决《非机动车停车场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方案》(草案),同意业主人数358人,弃权业主人数144人,小计502人,占参会人数90.0%,同意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36904.60㎡,弃权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共14952.24㎡,小计51856.84㎡,占参会建筑物面积90.2%,达到法定表决条件,会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1.《规约、规则、事项表决意见统计表》
2.《补充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表决意见统计表》
三台县圣桦公馆一期业主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